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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580482017/2020-81794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 部门文件 / 通知
        发布机构:    365官方入口-app下载_和365差不多的平台有哪些_365bet下载手机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0-08-1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务办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  号:     关 键 词: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
        内容概览:    
        在线链接地址:    
        文件下载:  
        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务办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政务办拟定的《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实施细则》,现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365官方入口-app下载_和365差不多的平台有哪些_365bet下载手机版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实施细则

        市政务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务办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89号)等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决策部署,坚持应进必进、统一规范、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的原则,加快推进目录清单内平台交易全覆盖,促进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充分共享,完善交易监管体制机制,围绕政务服务“宁满意”工程,推动平台利企便民。到2020年底,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各类公共资源基本纳入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行目录管理;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为枢纽,信息资源充分共享,制度规则、技术标准高度统一,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全过程在线实时监管全面实施,多元共治的监管格局基本形成。在此基础上,经过1年左右时间的努力,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交易流程更加科学高效,交易活动更加规范有序,交易监管更加协同高效,交易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获得感显着增强。

        二、工作任务

        (一)逐步拓展平台覆盖范围

        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覆盖范围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逐步扩大到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自然资源、资产股权、环境权等各类公共资源,进一步健全出让或转让规则,引入招标投标、拍卖等竞争性方式,完善交易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公共资源公平交易、高效利用。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管理,依据《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所列项目类别,修订《365官方入口-app下载_和365差不多的平台有哪些_365bet下载手机版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并及时发布,区级原则上不再出台交易目录。其他可以市场化配置的公共资源,按照“成熟一项、推动一项、进场一项”的原则,及时报市政府审核,补充列入市交易目录。坚持应进必进,市发改、建委、交通、水务等项目审批立项部门,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时,明确项目的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推进目录清单内公共资源平台交易全覆盖,做到“平台之外无交易”。(市政务办、公共资源交易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二)持续推动平台互联共享

        有序推动交易职能整合,坚持能不新设就不新设,尽可能依托现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满足各类交易服务需要。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分中心)开展交易的项目,由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管。以省市共建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为枢纽,实现与各类电子交易系统、监管系统、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加快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市政务办牵头,公共资源交易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市大数据局分工负责)

        (三)加快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深化“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加快实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深入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新型交易项目、政府采购多种方式报价及联合体投标等特殊交易方式的全流程电子化。实现运用计算机系统辅助评审。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身份认证和加密解密的应用。探索“数字见证”服务模式。(市政务办牵头,公共资源交易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四)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不见面”交易

        融入政务服务“宁满意”工程,加快推进“文件无纸化、标书在线传、开标不见面、系统辅助评、结果快递送、过程全留痕”的公共资源“不见面”交易。不断丰富“不见面交易”事项清单内容。升级不见面开标系统,扩大不见面开标覆盖面。推动交易成果件电子化和快递送服务。(市政务办牵头,公共资源交易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五)落实“一张网”服务机制

        按照省政务办统一部署,同步规划、建设、使用信息基础设施,完善相关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系统和数据安全。强化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功能,逐步实现交易事项“一网通办”,不断提高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全市交易信息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行业法定媒介按照有关规定同时发布,并及时上传至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市统一使用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深化“市区一体化”管理,各分中心按照“管理体制一体化、信息平台一体化、制度规则一体化、运行机制一体化”的要求,实现交易服务同城同质。(市政务办牵头)

        (六)强化公共服务定位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分中心)作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要运行服务机构,应进一步增强主动服务、靠前服务意识,全力打造“交易微快递”,全面实施“易事通”服务,不断优化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服务。发挥对交易活动的现场管理作用,形成统一规范的服务流程,推动交易服务标准化。积极开展交易大数据分析,提供交易全景等数据分析应用,为宏观经济决策、优化营商环境、规范交易市场提供参考和支撑,不得将重要敏感数据擅自公开及用于商业用途。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分中心)不得代行行政监管职能,不得限制交易主体自主权,不得排斥和限制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电子交易系统。(市政务办牵头)

        (七)精简管理事项和环节

        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和事前备案、原件核对等事项以及能够采用告知承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前置审批或审核环节。应用全省统一建立的主体数据库,构建交易服务“一口受理、一网通办”,实现交易项目受理登记、场地预约、专家抽取、信息发布、保证金代收代退、服务费缴纳、交易成果件办理、数据归集、项目预警、档案管理等服务事项统一在线办理。(市政务办、公共资源交易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八)实施协同监管

        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相互分离。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监督职能,协调督促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按照统分结合、各司其职、互相协调、密切配合的要求,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作用,加强与执纪执法机关协同合作,根据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形成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要利用电子监管系统,实现信息实时推送、数据自动保存、指令在线下达,对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实施电子化行政监督。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立投诉举报接收、转办、反馈工作机制,由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部门协同执法、案件限时办结、结果主动反馈。(市政务办、公共资源交易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九)强化信用监管

        依托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公开和运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红黑名单”,将失信企业列入重点监管范围,提升监管精准性。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的要求,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要将市场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信用信息归集至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同步推送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探索建立各行政监督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推动实施联合惩戒。(市发改委、市政务办、公共资源交易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十)探索智慧监管

        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并自动预警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执法力度,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精准性。采用平台对接等手段,自动将项目信息与交易信息进行比对,各行政监督部门通过监管系统,实时掌握项目进场交易情况,及时查纠未进场交易行为。(市政务办、公共资源交易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十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把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正的重要抓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好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依法公开,扩大公众监督,增强公开实效。加强市场主体、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外部监督,促进阳光交易。(市政务办、公共资源交易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十二)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

        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破除地方保护或行业垄断。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制度规则清理工作,重点清理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限制民营和外地企业参与公平竞争、无依据或强制服务收费、与国家和省制度规则相冲突的规范性文件,对清理后保留的有效文件实行目录管理,并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政务办牵头,市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保障措施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发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作用,统筹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各责任部门按照本细则确定的目标,落实责任主体,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实施方案,落实人员责任,做好资金保障,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市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分析梳理本行业公共资源管理和配置情况,对暂未实现市场化配置的公共资源,要积极创造条件减少政府直接配置要素资源,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十四)完善制度建设

        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工作,按程序发布和调整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建立并完善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强化部门协同配合;严格执行《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评标(评审)专家现场管理,保证评标(评审)活动公平、公正。

        (十五)严格督促落实

        市政务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公共服务、行政监管和市场规范等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市场主体和第三方评议机制,并向社会公开相关情况;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对推进工作不力、整合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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